关于印发《辽宁省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
认定和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市、绥中县、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劳动和社会保障)局、财政局:
根据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》(辽政发[2011]34号),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,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充分发挥培训促就业、培训促转型的作用,以更高水平的技能人才队伍助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,全面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实现新发展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《辽宁省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辽宁省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》
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?????? 辽宁省财政厅
2013年4月7日